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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经济改革成功的几点经验

1998-12-11 来源:光明日报 杨启先 我有话说
纪念改革开放20年

我国经济改革成功的几点经验

杨启先

我国的经济改革,已经进行20年了。在这20年里,改革取得了巨大成就。主要表现在:不仅原有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计划经济体制在相当程度上已被市场经济体制所取代,而且有力地促进了国民经济的发展,使我国经济的年均发展速度比改革前提高了60%;人均生活水平每年的增长速度比改革前提高了一倍以上,从而使我国的落后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国家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国际地位空前提高。

笔者基于从我国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40多年实际工作的亲身经历和体会,经过长时间的思考,深感我国改革之所以取得成功,最根本的原因是在邓小平同志“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和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的思想路线指导下,在具体部署与推进改革的实践中较好地处理了以下几个重要方面的关系。

首先,较好地处理了旧体制与新体制的关系。我国的经济改革,应该采取什么样的走向,或者说应该遵循一个什么样的目标模式来进行?在改革之初,各方面曾经进行过广泛的讨论。根据原有体制集中过多、统得过死的积弊,一般认为,改革的重点必须放在权力下放方面。但鉴于50年代末和70年代初两次将中央管理的企业绝大部分放给地方,不但没有成功,反而导致经济秩序严重混乱的教训,这次权力下放,明确提出了不能再局限于过去那种中央与地方之间的某种行政性分权,关键是解决政企不分和企业自主权太小的问题。这是我国经济改革在指导思想上的一大突破。在改革前进的过程中,我们还逐步认识到,企业的自主权太小只是一种现象,其实质是长期实行的计划经济体制,从根本上否定了市场的作用,由国家规定的一整套指令性计划指标,层层分解下达执行,把企业的一切经济活动基本上都管死了,从而导致企业的生产经营,既可以不受市场和供求变化的影响,也不受竞争和优胜劣汰规律的约束。要真正解决这个问题,关键是必须改革计划经济体制,使经济改革沿着以市场为取向的方向进行。

为此,我们在处理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的关系问题上,无论理论和实践都采取了一种逐步前进的办法。

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所当然必须建立一个比较完善的市场和市场体系,作为整个经济运行的基础。没有这样一个市场体系,市场经济就无从说起。市场要真正有效运行,又必须以广大企业能够对市场的信息和信号作出灵敏及时的反应为前提。然而,我国的原有企业绝大多数是国有企业,所谓高度集中的计划体制能够直接控制的主要就是国有经济,因而要使国有企业同市场相适应,势必要同整个计划经济体制的改革相联系。在改革初期对计划经济体制还没有大的触动的条件下,就设想把计划经济严格控制下的国有企业,改为按市场经济的要求运行,是根本不可能的。为此,我们先从调整所有制结构入手,在国有企业之外积极发展各种非国有经济,使市场和企业这两个方面的改革能够尽快地结合起来。这也是我国经济改革之所以能够取得巨大成功的又一重要原因。

在所有制结构调整过程中,我国经济中的私有制成份,包括个体、私人和外资经济,虽然有了较快的发展,但公有制经济在整个经济中的比重,至今仍占70%以上。这主要是因为,我们大力发展了集体经济,特别是带有社区公有性质的乡镇企业。由于乡镇企业的发展,从一开始就是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运行的,既没有国家的投资,也没有政府部门的行政干预,不但很自然地形成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优胜劣汰的机制,有着较强的生命力和竞争应变能力,而且有效地解决了农村一亿多剩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大大提高和改善了农民的生活。

党的十五大已经进一步明确: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这一精神的指引下,可以预期,我国的市场发展与企业经营机制和所有制结构的改革,将会进一步相得益彰,互相促进,取得更大的成就。

其次,较好地处理了激进改革与渐进改革的关系。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改革,要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改为市场经济体制,在具体推进时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方法?一般有两种不同的主张:一种认为,应该采取激进的方法,即由国家先制定出一套有关立法或规定,然后根据法律规定,按照同一时间或在较短的时期内就转入新的体制;或者在搞好必要宏观控制的条件下,一步到位地全面放开市场,即所谓的“休克疗法”,也称“管住货币,放开价格”的办法。另一种则认为,一举放开市场不仅会出现严重的市场混乱,而且大量的国有企业肯定适应不了,从而很难达到预期的效果。因此,主张采取渐进的办法,即先确定一个基本的方向和大致的思路,从一些比较容易推进并较快取得成效的领域开始,包括从农村到城市、从下到上、从小到大、从易到难,根据条件和可能,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地逐步加以推进。这也是我国经济改革实际所采取的办法。实践证明,我国的改革是成功的;而且也说明,我们渐进式推进改革的方法是一条重要的经验。

必须看到,我国的经济改革,不仅至今还没有完成,而且由于这项改革是一种经济体制和机制的根本变革,必须形成一种在各个领域互相协调、基本规范的体制和制度,才能充分体现和发挥出新体制的应有优越性。因此,到一定阶段,改革还必须有一个从一些次要经济领域深入到重要经济领域,由从下到上到从上到下,从缺乏规范进入到基本规范直至建立起必要法制的过程。没有这样一个过程,就不可能达到我们改革的目标。虽然这并不等于要搞什么“一步到位”或“休克疗法”,但在指导思想上必须明确,改革决不能长期拘泥于一点一点前进的办法。在必要时应当下决心加快一些重要环节的改革步伐,尽可能使之从量变逐步到质变。这无论如何是不可避免的。正是基于这样的分析,我们确定了整体推进的方针,使改革进入了攻坚阶段。

最后,较好地处理了借鉴外国经验与从本国国情出发的关系。我国的经济改革,是一项前无古人的开创性事业,是在缺乏经验的情况下起步的。因此,从一开始我们就强调,要注意学习国外的经验,明确提出:要大胆吸收借鉴人类社会一切文明成果,包括资本主义国家中一切反映现代生产规律的先进经营方式和管理方法。同时,又必须考虑到我国的种种条件和具体国情,如国家大、人口多、底子薄,经济基础和市场基础很薄弱,地区间发展很不平衡等。因此,在学习国外经验的同时,我们也强调,决不能盲目照抄照搬,必须坚持同我国的实际相结合,既吸收各家之长,又走中国自己的路,积极探索建立一套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如农村改革,我们采取了一条坚持土地集体所有、以户为主联产承包经营的独特做法。企业改革,我们走了一条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发展多种所有制形式的路子。在市场发展上,我们走了一条坚持以市场为取向,以价格改革为重点,一步一步扩大市场定价的比重,最终基本实现了由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的路子。在分配制度上,强调要打破平均主义,适当拉开分配差距,允许一部分地区和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坚持效率与公平并重、效率优先的原则,防止两极分化,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作者系中国体改研究会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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